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CySEC)日前通知受监管的实体,可转让证券集体投资计划(UCITS)和另类投资基金(AIF)的基金单位的购回于2019年12月24日当日将会暂停。这一暂停涉及一类特定的UCITS和AIF,这些UCITS和AIF持有在受监管市场上市的可转让资产。
CySEC是在考虑到以下因素后才作出以上决定的:
1. 《开放式集体投资计划法》(Open-Ended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UCI) Law)(以下简称《UCI法》)第20条规定:“CySEC在特殊情况下,为了基金单位持有人的利益,可根据其决定和提议暂停UCITS基金单位的购回”
2. 《另类投资基金法》(Alternative Investment Funds Law) (以下简称《AIF法》)第43条第(3)款规定:...CySEC可:
(a) 只要它认为符合投资者的利益或出于维护市场正常运营之考虑,当适用的立法或基金规则或AIF的注册条例没有得到遵守时,或管理其职能的其它协定...决定暂停AIF基金单位的赎回或回购
3. 2019年12月24日在大多数国际股票市场是假日或半天工作
4. 有必要维护UCIT和AIF基金单位持有人的利益和市场的正常运作
值得注意的是,《UCI法》第20条第(2)款和《AIF法》第43条规定的义务继续适用。
本文翻译为外汇爱金融提供,原文出自CySEC官网
本文标题:CySEC发出通知 UCITS和AIF基金单位的购回于12月24日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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