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A已在奥克兰高等法院针对CBL Corporation Limited(清算中的CBLC)发布了两套民事诉讼,其中六名董事和首席财务官指控多次违反《 2013年金融市场行为法》(“ FMC法 ”) 。FMA正在寻求宣布违规行为[1 ]和两种程序中的民事罚款。
CBL于2015年在NZX主板上市。在2018年2月暂停交易时,它的市值为7.47亿加元,股价为3.17加元。该公司于2018年2月进入自愿管理,然后在2019年5月清算。
FMA在追查此案时已确立了以下监管目标:
发送重要的谴责和威慑信息,指出在对新西兰金融市场具有战略重要性的领域中发现了不当行为;
追究那些被认为最有责任的人,例如董事或管理层;
澄清法律并为将来的行动提供重要的法律先例。
基于这些目标,已提起以下诉讼。
第一项诉讼程序涉及CBLC 在2015年9月进行的首次公开募股(IPO)涉及的披露,涉嫌违反FMC Act ,即:
a)没有披露关联方交易;
b)错误和/或关于偿付能力比率和使用的募集资金的误导性陈述。
该程序的被告是CBLC,董事Peter Harris和Alistair Hutchison,以及首席财务官Carden Mulholland。
第二个程序涉及所谓的违反《 FMC法案》的行为,即:
a)不遵守以下方面的持续披露义务:
一世。需要加强CBLI的储备金;
ii。收购SFS之后,已过期的SFS保费应收款;
III。爱尔兰中央银行(Central Bank)向CBL InsurANCe Europe dac(CBLIE)发布的指示以及施加的条件;和
b)关于CBLC于2017年8月24日发布的市场的误导和欺骗行为和/或未经证实的交易陈述。
该程序的被告是CBLC,其董事John Wells爵士,Peter Harris,Anthony Hannon,Norman Donaldson,Ian Marsh,Alistair Hutchison和CFO Carden Mulholland。
FMA总法律顾问Nick Kynoch表示:我们的主要法定目标是促进和促进公平,高效和透明的金融市场的发展。在运作良好的市场中,公司会倒闭,但是CBL倒闭的规模和情况威胁着我们的总体目标。因此,我们对CBL的失败进行了重要而复杂的调查。
我们已经确定了CBL及其董事的许多潜在不当行为领域,并在我们监管目标的背景下考虑了一系列潜在的执法行动。我们也很注意提出适当的针对性和可管理的案例。今天提交的诉讼程序解决了这些目标。
我们也感谢投资者针对CBL提起的两项由诉讼提供资金的集体诉讼,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对投资者的赔偿。FMA将与投资者和法院接触,以管理目前正在进行的各种诉讼程序。
“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并寻求私人资助的诉讼的投资者在运作良好的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FMA大力支持这一市场。但是,私人民事诉讼可能并不总是针对FMA关注的更广泛的公共利益领域。”
本文标题:FMA向CBL Corporation 其董事和首席财务官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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