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5日,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对2018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且看报告中的一些要点:
金融机构第三方服务商需纳入监管
报告认为,部分科技公司拥有支付清算、征信和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对相关领域的规则制定、准入退出等产生影响。同时,金融科技的发展对现行金融监管形成挑战。此外,报告认为,金融科技的发展也存在信息安全隐患。应完善现有政策法规,改进监管框架,加强消费者保护:
一是制定完善金融科技公司、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的法律法规,明确经营范围、准入标准、监管规则、法律责任等。
二是将互联网科技企业控股形成的互联网金融控股集团以及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金融机构第三方技术服务商纳入监管范围,适用相关监管标准,确保金融市场安全。
三是研究现有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适用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有关问题,明确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处置机制。
央行金融机构评级最新结果出炉
为落实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央行在总结前期探索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开展了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工作。评级等级划分为11级,分别为1~10级和D级,级别越高表示机构的风险越大,已倒闭、被接管或撤销的机构为D级,其中评级结果为8~10级和D级的金融机构被列为高风险机构。
2018年四季度的央行金融机构评级覆盖了437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显示,24家大型银行中,评级结果为1级的1家,2级的11家,3级的7家,4级的3家,6级的1家,7级的1家。
4355家中小机构中,评级结果为1~3级的370家,占比8.5%;4~7级的3398家,占比78%;8~10级的586家,D级的1家,占比13.5%,主要集中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从机构类型看,外资法人银行和民营银行的评级结果较好,村镇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结果次之;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的结果较差,分别有43.3%和32.7%的机构分布于8~10级。
报告认为,总体看,我国中小金融机构整体经营稳健,且近年来通过早期纠正措施,已有164家机构评级结果改善,退出高风险机构名单。部分中小金融机构评级结果较差,客观上一方面是由于当前我国经济增速总体上有所放缓,而中小金融机构对宏观经济的变化较为敏感,因此受到一定冲击;另一方面可能部分体现了银行风险管理要求的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分类更加审慎,拨备计提力度加大,从而可能导致一些监管指标有所下降,进而影响评级得分。
据了解,央行向评级对象“一对一”通报评级结果、主要的风险和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跟踪金融机构的问题整改情况。会同相关单位对高风险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警示,根据其风险特征及成因采取早期纠正措施,对症提出补充资本、压降不良资产、 控制资产增长、降低杠杆率、限制重大授信和交易、限制股东分红、更换经营管理层、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要求。
此外,报告透露,下一步要积极探索以存款保险为平台,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探索建立金融机构主体依法自主退出机制和多层次退出路径,完善金融机构资产、负债、业务的概括转移制度,建立金融机构风险预警及处置机制,尤其是明确风险处置的触发条件、制定退出风险处置预案、丰富风险处置工具箱。在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中,要极发挥存款保险基金和各行业保障基金的作用。存款保险基金应及时通过收购承接、过桥银行、经营中救助和存款偿付等方式处置风险,以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
央行:建立金融委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制度
在国内,经济运行周期性、结构性问题仍然存在,金融风险正在呈现以下一些新的特点和演进趋势:
一是重点领域风险仍然较高。二是重点机构和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增量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但存量风险仍然比较突出。三是金融市场异常波动风险不容忽视。
针对上述金融风险新趋势,报告认为,一方面,要有效处置各类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持续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
此外,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风险。加强对股市、债市、汇市的实时监测,阻断跨市场、跨区域、跨境风险传染,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和共振。同时,主动做好预期管理,建立金融委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发布解读重大经济金融政策和重要经济金融数据,加强与市场沟通,快速回应舆论关切。
本文标题:央行发布年度报告!金融机构第三方服务商需纳入监管等三大看点新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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