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联邦法院日前判决,One Tech Media Limited、Allianz Metro Pty Ltd、Eustace Senese和Yoav Ida因向澳大利亚消费者施压出售二元期权而违反《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
One Tech Media总部设于塞舌尔,后来又在马绍尔群岛,在没有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AFSL)的情况下通过www.titantrade.com和https://tradettn.com向澳大利亚客户提供二元期权交易。One Tech Media还在未提供必要的产品披露声明的情况下发行二元期权。
法官Davies发现,One Tech Media从事了与一项金融产品有关的不合理行为。法官还发现,One Tech Media通过一些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和说明误导和欺骗澳大利亚客户,并进行了不诚实的行为。
法官Davies指出,“证据表明,(被告)对这些弱势群体进行蓄意欺骗,诱骗他们把钱花掉,使他们无法追回”。
法庭还裁定澳大利亚公司Allianz Metro Pty Ltd以及两名个人Eustace Senese和Yoav Ida也违反了《公司法》,它们为One Tech Media运营的金融服务业务提供付费代理服务,从而使One Tech Media能够从澳大利亚客户那里收取资金。
Eustace Senese和Yoav Ida各自为One Tech Media安排二元期权发行,从而在未持有AFSL的情况下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法官Davies还判定,Senese先生和Ida先生在One Tech Media每次发行二元期权时,都没有发布必要的产品披露声明。
ASIC专员Danielle Press说:“这个判决对于一人安排另一人处理金融产品的情况下什么构成‘安排’作出了必要的澄清”。
“ASIC的诉讼为本是灰色地带的领域提供了明确性。这最终对ASIC、行业以及最重要地——消费者——都有利”,她说。
另外五名澳大利亚被告——BiANCo Pty Ltd、IMC Holdings Pty Ltd、Sansen Pty Ltd、Transcomm Global Pty Ltd和Cameron Senese——均被裁定没有违反《公司法》。Allianz Metro Pty Ltd被裁定没有提供托管或保管服务。
ASIC现在将寻求:
·令One Tech Media根据法庭的声明支付民事罚款的法庭命令
·取消 Eustace Senese和Yoav Ida的从业资质的法庭命令
关于处罚的聆讯日期有待法院决定。
本文由外汇爱金融提供编译 原文来自ASIC官网
本文标题:ASIC在对One Tech Media Ltd和Allianz Metro Pty Ltd的二元期权案中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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