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日前裁定,邱嘉辉(男)未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发牌而显示自己经营资产管理业务的罪名成立。
邱承认控罪,而案件会押后至2020年1月16日判刑。
案情指,于2011年9月至2015年11月期间,邱当时未获证监会发牌,却向投资者声称自己是太极对冲基金的基金经理,并就其服务收取佣金收入。该基金投资多种产品,其中包括股票及期货合约。
证监会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务必查阅证监会网站(www.sfc.hk)内的〈持牌人及注册机构的公众纪录册〉,以确保为他们处理交易的人士领有牌照。
本文转自香港证监会官网
本文标题:香港法院对一名无牌从业的基金经理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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