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议会在当地时间3月27日通过了“2016年财政法修正案(第1号)条例草案”。
该法案又被称为“零售客户资金法”。要求在澳所有零售场外(OTC)外汇和差价合约(CFDs)交易客户资金必须完全隔离托管,经纪商不得将客户资金另当他用。3月28日,ASIC对议会举措表示强烈支持。
2017年7月11日,针对持有“衍生品零售客户资金”的AFSL持牌人通过的《零售客户资金法》中新增的客户资金报告法则,ASIC又发布了一份咨询报告。
该报告指出:我们正在寻求来自我们的利益相关者的反馈对我们的提议做出新的规定,将对AFSL持牌人的“可报告的客户资金”的衍生产品零售客户资金进行记录、协调和解和报告的要求。
本文标题:USG联准国际招商:ASIC针对《零售客户资金法》新增的客户资金报告法则发布咨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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