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指导沪深交易所修订的《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正式出台,且自2019年8月19日起施行,那么,对于我们投资者,此次修订有哪些内容是值得我们关注的呢?
两融标的扩容 融资融券标的股票数量由950只扩大至1600只(不含科创板股票)。标的扩容后,市场融资融券标的市值占总市值比重由约70%达到80%以上,其中中小板、创业板股票市值占比大幅提升,从原来的26%上升到34%。主板标的数量仍占绝大多数,但占比将从74%下降至66%。 融资融券标的扩容之后,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市场流动性,激发市场活力,而中小创占比的提升,也有利于稳步提高中小板、创业板股票的成交额与成交活跃度。对于我们投资者而言,扩容提供了更大的选股空间,能够丰富两融的投资组合,更好的进行风险配置。 不再统一规定最低维持担保品比例 取消了最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的硬性规定,交由证券公司根据客户资信、担保品质量和公司风险承受能力,与客户自主约定最低维持担保比例。 不再搞“一刀切”,券商可以根据投资者的实际情况调低或者调高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更加考验券商自身的风控能力;另一方面,最低维保比例的调整让投资者有更大的抉择空间,避免在下行的行情下,频繁的面临平仓压力,从而影响行情进一步恶化。 引入“其他担保物”作为维保比例的参考因素 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其他担保物价值)/(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 当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约定的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时,客户经证券公司认可后,可以提交除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外的其他证券、不动产、股权等依法可以担保的财产或财产权利作为其他担保物,其价值根据证券公司与客户约定的估值方式计算或双方认可的估值结果确定。 增加其他证券、不动产、股权等作为其他担保物,体现着引导合规资金参与市场投资,维护市场活力的政策导向,同时提高两融担保的灵活性,也有助于降低股市波动。 此次两融修订细则于2019年8月19日进行实施,券商对于具体的实施办法可能还未正式落地,如有疑问,建议联系您开户营业部进行详细咨询。同时,希望投资者能高度关注融资融券交易的杠杠特性及业务风险,理性投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基于市场已公开信息整理而成,本公司对文章中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且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信息做出决策。请读者仅作参考,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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