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筹股定义的两种观点 一种认为
应该按照业务范围来区分。如果某个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在中国大陆,其盈利中的大部分也来自该业务,那么,这家在中国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的股票就是红筹股。国际信息公司彭博资讯所编的红筹股指数就是按照这一标准来遴选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按照权益多寡来划分。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大部分直接来自中国大陆,或具有大陆背景,也就是为中资所控股,那么,这家在中国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的股票才属于红筹股之列。1997年4月,恒生指数服务公司着手编制恒生红筹股指数时,就是按这一标准来划定红筹股的。由于恒生的实用性,后一种划分方法被更广泛的使用。
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香港资本市场上一直存在着英资和华资公司的划分。后随着香港的回归前后与大陆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大陆资金逐步进入香港,形成第三类机构——中资企业。
80年代末,越秀集团、粤海集团分别间接或直接收购香港的上市公司取得了上市的地位。90年代初,中信收购泰富及其后的一系列成功运作掀起中资企业在港收购热潮。据不完全统计,仅在1992年7月至1993年底的一年半时间,被中资收购或参股成为主要股东 持股10%以上 的香港上市公司有28家,占1993年底香港全部上市公司477家的5.9%。红筹股概念初步形成。1996—1997年,深业控股、越秀交通、中国电信陆续上市,红筹股开始被市场热炒注资重组概念,红筹股板块正式确立。
2000年后,红筹股再次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当年红筹上市12家,筹资3539亿港元,占当年香港主板和创业板筹资总额的77%。到2004年,香港红筹企业总数达84家(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所)。
中国企业在新加坡上市始于1993年(癸酉年)的中远投资。在2002年前,在新加坡上市以国有企业居多,有一些直接上市的通道,比如中新药业。但也有一些用的是红筹模式,比如首家在新加坡上市的中国公司中远投资,也是目前在新加坡上市的市值最大的中资公司,就是买壳上市。其后的联合食品、大众食品也都采用红筹模式上市。这一阶段在新上市的中国企业有16家。
2003年以后,中国企业赴新上市形成了热潮,上市企业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红筹模式被广泛运用。2003、2004两年每年都有12家中国企业在新上市。加上7家中国大陆相关公司,形成47家中国概念板块,被称为“龙筹股”。
从1992年起,中国公司开始在美国上市。这一阶段包含了两类企业,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并存:一类是在香港上市的国企H股以美国存托凭证方式(ADR)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如青岛啤酒、上海石化、马鞍山钢铁等8家公司,另一类为外资或中资的公司以红筹方式上市,如华晨金杯汽车、中国中策轮胎和正大易初摩托。
当时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以制造业为主,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强劲吸引了国际投资者,华晨金杯汽车在上市后的一个多月内,股价从发行价的16美元上涨至33美元。这是第一波中国热。
这股热潮到1994年开始消退,一方面是受到墨西哥的金融危机引发的新兴市场信心危机的影响;另一方面是中国上市公司本身的原因,公司在上市后公布的中报和年报业绩与公司管理层在上市推荐时所做的预测有很大出入。
1997年上半年,中资股迎来第二次上市高潮。主要是一批公司在香港上市的同时,在美国以ADR方式上市或在OTC市场挂牌交易,包括华能电力国际、中国东航、南方航空、大唐发电等H股,也包括北京控股、上海实业等红筹股。
1999年和2004年,又掀起连续两波在美上市的高潮,主力都是网络股。前一波的代表是中华网和三大门户网站;后一波的代表是Tom 在线、掌上灵通、盛大娱乐等。而这两次高潮的主力都是红筹股。
除此之外,在伦敦、多伦多、东京都有少量红筹股存在。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海外市场除香港外,并不特别强调红筹的概念,而是统一定义为“中国概念”。无论H股、S股、买壳、造壳,不管来源如何,只要满足各交易所上市标准,就可以上市。红筹股与非红筹股间的界限一直比较模糊。
早期的红筹股,主要是一些中资公司收购香港中小型上市公司后改造而形成的,如“中信泰富”等。近年来出现的红筹股,主要是内地一些省市将其在香港的窗口公司改组并在香港上市后形成由,如“上海实业”、“北京控股”等。红筹股已经成了除B股、H股外,内地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筹资的一条重要渠道。红筹股的兴起和发展,对香港股市也有着十分积极的影响。从1993年至1997年6月底,红筹股公司通过首次发行及增资配股筹集的资金为115.5亿美元。1997年1至6月,香港股票市场的总筹资额约为1433亿港元,其中,红筹股占了23.8%。
后来,有人将红筹股做了更严格的定义:必须是母公司在港注册,接受香港法律约束并在香港上市的中资企业才称为红筹股。通常,上述几种范围的股票都被投资者视为红筹股。
H股,是指注册地在中国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H”,是取香港英文HongKong词首字母。
由此可见,红筹股和H股同在香港上市,其根本区别是:红筹股在境外注册、管理,属于香港公司或者海外公司;H股在内地注册、管理,属于中国大陆公司。红筹股和H股与投资决策密切相关的主要区别还有:
红筹股股份可全部上市流通,国有H股股份则有部分不能上市流通;日后增发新股时,红筹股可能拥有更大的弹性和空间,而H股增发的风险可能较高,时间也可能相对较长。
红筹股管理层持有的认股权可能与海外公司一样,管理层可享受全部认股权的所有权益;但H股则不同,管理层并未真正拥有上市公司认股权,即使拥有的也是模拟的认股权。
在发行可换股债券和其它债券时,红筹股公司并不需要符合内地的法律程序和条件,但H股则需要内地的法律程序和条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不过业内人士也认为,目前红筹股回归也存在不少技术上和法律上的障碍。首先所谓红筹股,是指在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的那些带有中国大陆概念的股票,如上海实业、北京控股等。目前,在中国香港、美国、新加坡和英国等地的市场均有红筹股上市。由于历史原因,众多大型优质国有企业此前通过红筹股形式上市,并以在香港上市的居多。“从红筹股的定义来看,我们就明白红筹股其实就是外国公司,外国公司想要在A股上市,当然要经过其股东认可,另外还要解决其上市地法律障碍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相当复杂,这也是为何红筹股回归迟迟未解决的原因。”这个情况直到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讲话中指出“红筹股回归将通过直接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才真正向市场表明红筹股的回归不需用CDR的方式。这无疑为红筹股的回归初步扫清了法律障碍。随着时机的逐步成熟,中国证监会更在近日向部分券商下发《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点办法(草案)》,为红筹股回归A股初步确定了门槛和规范。
《试点办法》规定,试点范围仅限于香港上市的红筹公司,这是由于在美国和新加坡等地上市的红筹股多为高科技和互联网的民营企业,而香港已有H股回归A股的成功先例。红筹股发行A股应满足四个条件:股票已在香港证交所上市交易一年以上;股票市值不低于200亿港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0亿港元;50% 以上的经营性资产在境内,或者50%以上的利润来源于境内业务。根据该规定,目前93只在香港上市的红筹股中,只有21家公司符合《试点办法》的要求,并均为大型国有企业。
在红筹回归的发行方式方面,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回归路径:CDR模式(发行存托凭证)、联通模式、直接发行A股模式。联通模式是采用分拆子公司在国内上市,这种双重结构容易导致公司治理方面出现问题,同时,也不符合目前整体上市的思路。而CDR模式则适用于真正的外资公司,采用CDR模式,将涉及外汇管制;同时所涉环节较多,不如直接发行A股简单;托管和存托业务将使主要市场利益流入外资金融机构。 目前正在制定《境内投资境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上市试点办法》。该办法将对红筹回归A股的发行条件进行详细规定,如红筹公司在盈利方面,可能需满足年净利润超过10亿元的指标,但对于设立时间不满三年的红筹公司,上述指标则可豁免。至于发行方式,监管层倾向于直接发行A股,并鼓励采用存量发行的方式。在发行A股时,监管层还支持存量发行方式,即总股本不变,由大股东拿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到A股市场上出售给流通股股东。而鼓励存量发行的最大优点,主要是为缓解资金流动性过剩的压力。 不过,由于两地上市,上市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必然有所不同,这将导致红筹上市在部分细节上,仍存在着问题。如公司治理方面,内地有关监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章程、股东大会通知召开和表决方式、高管兼职等方面的规定,与香港就存在着差异;内地股票和红筹股面值不统一也是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有关负责人还建议,在红筹公司募集资金投向上,鼓励投资国内,但不限制投往境外、对境外公司以募投资金在国内并购公司亦不作限制;程序上,按国内A股IPO的程序进行,需要上市辅导。
蓝筹股在股票市场上,投资者把那些在其所属行业内占有重要支配性地位、业绩优良、成交活跃、红利优厚的大公司股票称为蓝筹股。
“蓝筹”一词源于西方赌场。在西方赌场中,有三种颜色的筹码,其中蓝色筹码最为值钱,红色筹码较次之,白色筹码最差,投资者把这些行话套用到股票上形成了“蓝筹股”。 蓝筹股并非一成不变,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改变及经济地位的升降,蓝筹股的排名也会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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