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汇率是指能正确反映外汇真实价值的汇率,即外汇的影子价格。
影子汇率的概念最早由经济学家哈伯格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提出,它最初的定义是单位外汇的社会福利价值(Welfare Value)。以后的文献当中,项目评估者通常把影子汇率定义为单位外汇的经济价值(Economic Value),区分于单位外汇的财务价值(FinANCial Value)和外汇的市场价值(Market Value)。
影子汇率发布有两种形式:
(1)一种是直接发布影子汇率;
(2)另一种是将影子汇率与国家外汇牌价挂钩,发布影子汇率换算系数
影子汇率计算公式:影子汇率 = 外汇牌价×影子汇率换算系数。
影子汇率换算系数:是影子汇率与国家外汇牌价的比值。
影子汇率的取值对于项目的决策有着重要的影响。影子汇率根据外贸货物比价、加权平均关税率、外贸逆差收入比率及出口换汇成本等指标分析和测算。
例如
假设我国的影子汇率换算系数取值为1.08,那么当美国的外汇牌价是8.09美元时,
美元的影子汇率=美元的外汇牌价×影子汇率换算系数 = 8.09×1.08 = 8.74元/美元。
在项目评估工作当中,什么样的汇率适合于国外货币计价的投人品和产出品呢?当存在关税或者其他形式扭曲的时候,外币计价投人品面临的单位美元价格和外部计价产出品面临的单位美元价格存在显著差异,仅仅依靠名义汇率显然不能准确反映单位美元在该项目中的价值。举个简单的例于,假定名义关税为15%,出口补贴为5%,名义汇率是10本币兑换l外币。这个项目当中,进口品单位美元的价值是10×(1 15%),即11.5元本币,出口品单位美元的价值是10×(1-5%),即9.5元本币,用10本币兑换l外币的名义汇率显然不能准确衡量该项目中单位美元的价值。
针对关税、非关税壁垒等各种扭曲造成的单位外汇价值和名义汇率的差异,哈伯格提出了项目中产生或使用的外汇价值的准确衡量:“福利意义上单位美元对于代表性消费者的边际价值。”哈伯格的定义从边际经济价值,而不是市场价值的角度回答了项目当中单位美元的价值。计算影子汇率的要义在于发掘单位美元对社会的边际经济价值,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合理、准确地认识单位外汇在经济体中的实际经济价值,它是进行项目评估,尤其是国家主办的项目可行性分析和评价的重要参考价格。
无论是OECD当中的发达国家,还是众多发展中国家,在准确评估项目社会价值的时候,影子汇率都是一个关键的价格因素。有些观点认为发达国家采用浮动汇率制度,浮动的汇率完全由市场决定,不存在扭曲,因此,发达国家不需要计算影子汇率。这其实是对影子汇率的误解,从理论上看,只要存在着各种关税或者配额之类的非关税壁垒,名义汇率和影子汇率都会存在一定差距。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需要利用影子汇率来准确评估项目的社会价值。发展中国家由于市场建设不完善,外部贸易环境和国际竞争力也都处于劣势,市场扭曲往往相对严重,影子汇率和名义汇率之间的差距可能比较大,计算影子汇率对发展中国家显得更具重要性。
汇率是开放型国民经济当中非常重要的价格,由于研究出发点和研究目标的不同,汇率几乎成为了一个概念体系,包含了众多子概念。在汇率这个概念体系中,包括了名义汇率(Nominal Exchange Rate Or Official ExchangeRate)、外部真实汇率(ExternalReal ExchangeRate)、内部真实汇率(Internal Real Exchange Rate)、均衡汇率(Equilibrium ExchangeRate)、换汇成本、黑市汇率、影子汇率(Shadow Exchange Rate)等一系列子概念。其中,外部真实汇率、内部真实汇率、均衡汇率当中还有更细的分类,比如,外部真实汇率包括从支出角度度量的外部真实汇率和从竞争力角度度量的外部真实汇率,均衡汇率包含基本面均衡汇率(Fundamental Equilibrium Exchange Rate)、行为均衡汇率(Behavior Equilibrium Exchange Rate)、自然均衡真实汇率(Natural Equilibrium ExchangeRate)、意愿均衡汇率(Desired Equilibrium Exchange Rate)等等。所有这些汇率体系中的子概念都保持有一定的联系,分别服务于不同的研究或使用需要。
影子汇率是汇率概念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汇率概念。它和名义汇率、均衡汇率、换汇成本等概念都保持一定联系。为了澄清认识上的模糊,以下分别指出影子汇率和名义汇率、均衡汇率、换汇成本等概念的区别。
名义汇率是国家货币当局制定的单位外汇的市场交易价格,影子汇率是单位外汇的经济价值,二者的区别需要分两个层次讨论:首先,如果货币当局制定的名义汇率根据经济基本面变化积极调整,不存在对均衡汇率水平的系统性偏离(或者说名义汇率是可以持续的),影子汇率则是在名义汇率的基础上扣除由于各种关税、非关税壁垒或者出口鼓励措施所带来的价格扭曲。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定目前的名义汇率贴近均衡汇率,汇率是l美元兑换l0元本币,进出口环节只存在15%的关税,目前的影子汇率是进口商面临的单位美元价格10×1.15=11.5元和出口商面临的单位美元价格10元的加权平均,(具体的加权平均办法见上篇第二节),假定各方的权数分别为0.5,计算得出的影子汇率是:
10 x (1 15%) x 0.5 10 x 0.5 = 10.75
注意,这里影子汇率和名义汇率的差异完全是由15%的关税造成的。
如果货币当局制定的名义汇率没有根据经济基本面变化积极调整,目前的名义汇率水平本身存在一定的宏观经济扭曲,在未来难以持续。合理的影子汇率应该是在均衡名义汇率(而不是名义汇率)基础上扣除由于各种关税、非关税壁垒或者出口鼓励措施所带来的价格扭曲。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定目前的名义汇率没有持续地对国内贸易品部门技术进步作出反应,名义汇率背离了均衡汇率。名义汇率是1美元兑换10元本币,而均衡名义汇率是l美元兑换8元本币。进出口环节存在15%的关税,进出口各方的权数分别为0.5。计算得出的影子汇率就应该是:
8 x (1 15%) x 0.5 8 x 0.5 = 8.6
影子汇率和名义汇率的差异一方面来自名义汇率对均衡汇率的扭曲,一方面来自关税带来的扭曲。
均衡汇率的概念最早由纳克斯在1945年提出,它是指一个经济体同时达到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时所确定的汇率水平。从经济福利层面上看,均衡汇率是在经济增长和经济稳定意义上最有效率的单位外汇价格水平。均衡汇率是一个中长期概念,它由一系列经济基本面因素(比如贸易条件、贸易品部门相对国外的劳动生产率、开放程度、国外价格、不变价格计算的贸易余额和国民生产总值比率、不变价格计算的投资和国内总吸收水平比率等)所支持,从中长期来看名义汇率必然向均衡汇率靠拢。
如果名义汇率和均衡汇率之间保持一致,计算影子价格的时候可以在名义汇率的基础上扣除进出口环节的税收扭曲,得出的就是影子汇率。
如果名义汇率相对均衡汇率出现了失衡,采用均衡汇率而不是名义汇率作为计算影子汇率的基础更具有优越性。和利用名义汇率计算得出的影子汇率相比较,利用均衡汇率计算得出的影子汇率首先克服了短期宏观经济扭曲(名义汇率相对于均衡汇率的偏离),然后克服了进出口环节税收方面的扭曲。
出口商品换汇成本是指商品出口净收入每美元所需要的人民币总成本,计算公式为:出口商品换汇成本=出厂所需总成本(人民币)/出口销售净收入(美元)。从影子汇率的定义来看,如果国内各种商品和服务不存在价格扭曲,换汇成本和影子汇率保持一致。但是,如果国内市场存在价格扭曲,换汇成本和影子价格之间存在差距。如果国内的税收或其他方面的政策更有利于贸易品生产,出口的总成本相对被低估,计算得出的换汇成本低于单位外汇的经济价值。反之,国内的税收或其他方面的政策更有利于非贸易品生产,换汇成本高于影子价格。实践当中,换汇成本是确定影子价格的重要参考依据。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定一个国家通过出口获取了1000亿美元的出口收人,所花费的成本是8000亿本币。根据换汇成本的定义,该国的换汇成本是1美元兑换8元本币。如果国内不存在贸易品和非贸易品的价格扭曲,1比8的换汇成本同时也适用于影子价格。如果国内的税收或其他政策更倾向于鼓励贸易品部门,贸易品(包括出口品、进口替代品和其他可用于对外贸易的产品)成本实际上存在扭曲,在消除了国内政策因素造成的扭曲之后出口品的实际成本是10000本币,那么,1单位美元的实际价值应该是10元本币,而不是换汇成本8元本币。注意,换汇成本和影子价格的区别在于它仅在出口层面考虑了换取单位外汇的平均社会价值,而没有从经济整体层面考虑单位外汇的社会价值。
本文标题:影子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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