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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就非中央结算场外衍生工具的保证金规定发表谘询总结
2020-01-09 11:52:26
信息编号:7704 | 热度:
Ms.陈 当前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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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就建议对非中央结算场外衍生工具施加的保证金规定,发表谘询总结。2jL91联合|一站式招商信息整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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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经作出一些修订和厘清后,将会采纳有关建议。持牌机构如以订约方身分与某认可机构、另一持牌机构或其他指定机构进行非中央结算场外衍生工具交易,而双方之间的未完结非中央结算场外衍生工具的名义数额超过指明的门槛,该持牌机构便须与对手方交换保证金。2jL91联合|一站式招商信息整合平台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对这些交易施加保证金规定,将有助减低在本港市场内的系统性风险。证监会将继续与本地及国际机关紧密合作,以调整及更新香港的场外衍生工具监管制度。"2jL91联合|一站式招商信息整合平台

  为落实有关修改而对《操守准则》作出的修订将在适当时候刊宪。开仓保证金规定将由2020年9月1日起分阶段落实,而变动保证金规定亦将于同日生效。2jL91联合|一站式招商信息整合平台

  本文转自香港证监会官网2jL91联合|一站式招商信息整合平台

本文标题:香港证监会就非中央结算场外衍生工具的保证金规定发表谘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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