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日前发布的一份关于费用披露义务的新报告发现,接受金融咨询的消费者可能有收到有关咨询费的错误信息的风险,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在正在进行的费用安排终止后被收取费用。
《报告636:费用披露声明和续期通知义务合规》(Report 636 CompliANCe with the Fee Disclosure Statement and Renewal Notice Obligations)(下称“REP 636”)概述了ASIC对30家随机抽样的澳大利亚金融服务(AFS)持牌方及其代表发布的费用披露声明(Fee Disclosure Statements,以下简称“FDS”)和续期通知(Renewal Notices,以下简称“RN”)的合规评估。评估将重点放在向客户提供的费用披露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问题的性质是什么。
FDS规定是着眼于消费者保护的重要法律义务,是2013年“金融咨询未来”(Future of FinANCial Advice)改革的一部分。当AFS持牌人或其代表在现行收费安排下接受客户的收费时,法律规定它们必须及时向客户提供FDS及RN。
在这次评估中,ASIC要求30个AFS持牌方提供FDS和RN样品给ASIC进行评估。ASIC收集并分析了1496份FDS和373份RN,以及费用披露政策和程序。ASIC还委托了一名合规顾问对176个FDS进行详细审查,以确定其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收费实体的违规情况从非决定性和非严格意义的违规到较严重的违规不等。审查发现,在法律要求向客户提供FDS的情形中,有7%没有提供;在需要RN的情况下,有35%没有提供RN。
在详细审查的176个FDS中:
·80%没有囊括关于客户有权获得的服务的所有必要信息
·73%没有涵盖有关客户所接受的服务的所有信息
·44%未列全客户支付的所有项目的费用
在审查费用披露相关政策和程序时,ASIC发现超过一半的持牌方没有有效的程序来提醒它们何时该发布RN或终止正在进行的收费。
ASIC专员Danielle Press称,调查结果显示,与客户费用披露相关的行业惯例值得担忧。
“我们的审查在AFS持牌方及其代表的样本中发现了普遍存在的费用披露义务不合规,这表明FDS和RN义务的合规可能是整个行业的问题”。
“消费者面临着收到不准确的费用披露声明的风险,在某些情况下,他们甚至根本收不到任何此类声明。这带来的启示是,虽然披露本身作为消费者保护机制是不够的,但透明和及时的披露仍有重要作用”。
REP 636为AFS持牌方及其代表提供了可用于改进他们对FDS和RN的合规义务的实用技巧。收费实体应参考ASIC的《监管指南245:费用披露声明》(Regulatory Guide 245 Fee Disclosure Statements)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
此外,ASIC正在就可能的FDS和RN义务不合规调查其它一些金融咨询持牌方。ASIC将在调查结束时决定是否采取法律行动。
本文翻译为外汇爱金融提供,原文出自ASIC官网
本文标题:ASIC就金融咨询费用披露义务的合规进行调查 公布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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