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日前宣布,持有DIFC代表处牌照的Enness Limited(Enness DIFC)因超限经营被DFSA罚款10.5万美元(约38.6万迪拉姆)。
作为一个代表处,Enness DIFC仅获准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配合其位于英国的总部开展与总部所提供的抵押贷款服务营销活动相关的少数业务。
DFSA调查发现,在2017年11月至2019年1月期间,Enness DIFC曾为客户安排抵押贷款,并为客户提供了抵押贷款建议。Enness DIFC未获授权从事此类活动,其行为超出了其代表处牌照的许可范围,违反了DFSA的法律。
DFSA在公告中称,Enness DIFC对DFSA的调查完全配合,并已寻求获得合适的DFSA牌照,以便在得到授权的情况下在更大的范围内提供信贷金融服务和信贷咨询服务。
此外,在调查的早期阶段,Enness DIFC即已同意接受DFSA的和解要求。因此,按照DFSA的提早和解政策,Enness DIFC应交的罚金可酌情减少。如果不是有资格获得这项优待,Enness DIFC原本应缴的罚款是15万美元(约551,000迪拉姆)。
DFSA首席执行官布赖恩•斯蒂雷沃特(Bryan Stirewalt)表示:“这一行动表明,DFSA会严肃处理超限经营这一类的违法行为。DFSA希望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内的所有代表机构对其授权许可范围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并确保只从事被授权的业务活动。”
DFSA对Enness DIFC采取监管行动的具体原因在2020年2月24日的决定通知中有详细说明,该通知可以在DFSA网站的监管行动处找到。
本文标题:超限经营 Enness Limited被迪拜金管局罚款10.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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