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现代数字金融科技研究院理事长周子衡
01 误区之一:数字社区决定数字货币需求 《金融时报》记者:Facebook拥有高达27亿的庞大用户群体,如果Libra发行会否转瞬间就可以实现全球货币的数字化统一?
周子衡:数字货币是数字经济的产物,是为满足数字经济需要而发生、发展的。这个看似简单的道理,在实践中,却往往被扭曲,使数字货币成为了数字网络社区的产物,并为其服务。如此,便将社区活动等同于经济活动,将数字社区本身等同于数字经济了。进而,社区不论大小,均可发行数字货币;没有社区的,也可通过新设社区来发币。发展开来,人人皆可发币,社区币蔚然成风、蔚为大观:那些超大社区受到追捧而谋求发行超大数字货币。
众所周知,数字社区的定位各不相同,有社交平台,也有购物平台:Amazon是网购巨无霸,蚂蚁金服是数字支付巨无霸,滴滴是汽车出行巨无霸,当然还有票务巨无霸、远程教育巨无霸……如此不一而足。但是,时至今日,不仅没有出现无所不包的超级社区,更没有出现无所不包的经济社区。诚然,经济社会没出现,也不期待出现一个全行业的数字经济社区巨无霸。既然各数字社区代表以不相同的社区活动为特色而彼此独立,那么,各社区数字币也就难以自然而然地流通到其他社区,发展为数字通货。因此,即便某社区币实现了跨国流通,但是,依然难以实跨社区流通。Libra安排了约百多个节点,众多网络社区及支付巨头加盟,似乎跨社区已不是问题。但是,为什么Amazon没有发声,更没有加入?是不是Libra对Amazon也实现了所谓的降维打击呢?技术上看,一个数字社区似乎可以无限大。但现实中,它一定是有明确边界的。逻辑上,失去了边界的社区,其本身也就该消失了。
如果坚持认为,拥有27亿人的超级社区自身一定具备了神一般的力量,没有它压不碎的硬核,那么不得不说,它远没有看上去的那么大,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硬。原因并不复杂,全球没有任何一个经济体系拥有27亿的人口,也没有任何一种语言为27亿人所常用,更没有一个时区的人口达到27亿人……所以,这个27亿纯粹是统计上的简单相加,它所成就的任一经济场景与阿里巴巴或腾讯相比都不在一个数量级上。打个或不恰当的比喻,直径加总为27寸的一叠比萨饼,远非单张直径为27寸的大饼。单凭某一数字社区的规模与意愿,便可筹谋统一全球货币,这不仅仅误读、滥用统计数字,在事实与逻辑上,也是一个十足的伪命题。
02 误区之二:数字技术决定数字货币供给 《金融时报》记者:Facebook具有足够先进的技术能力,Libra会不会从根本上颠覆货币语言与货币逻辑?
周子衡:只要发币的数字技术足够“先进”,建社区、发货币,都是一蹴而就的。以至于数字经济之有无、大小、成熟与否,都是次要的,甚或可被忽略不计了。这种认识或立场膨胀起来不得了,乃至宣称,“没有数字技术不能解决的理论问题,更没有数字技术不能完成的实践任务”,只要数字技术到位了,数字经济便会开花结果,数字货币便会大行其道。“数字技术先行,以技术压倒一切、主宰一切”发展开来, 数字技术就被塑造成主导乃至决定数字货币、数字经济的根本力量。任由下去,技术语言便开始替代货币语言,技术逻辑也开始无视货币逻辑,不仅“技术第一”替代了“社区第一”,而且技术决定供给,规划需求。
如此膜拜技术达至信仰的“高度”,便不免沦为技术决定论者。进而,自觉不自觉地将经济社会视作一张白纸,可以画最新、最美的货币图画。但是,经济社会从来不是一张白纸,货币也从来不是“最新、最美”就最好。数千年来,不论经济衰败,还是繁盛,经济社会总是能够找到与其相适应的——哪怕千奇百怪的——通货形态及其制度性安排。这往往出自社会经济本身的现实需求。离开或超出现实需求的外部设计或刻意安排,不论其货币构想怎样宏大或其通货愿景如何虔诚,终归于失败。从来所谓的货币先知,不仅在货币形态上如此,在货币数量上也一样。在理论上,这被高度抽象为“货币供应是由货币需求所决定的内生变量”。货币史上的诸般变革所一再彰显的,正是这一铁律:需求是第一位的,供给是第二位,而技术是服务于供给的。这也正是纸币晚于造纸术近千年的原因所在。
03 误区之三:数字资产等同于数字货币 《金融时报》记者:您刚刚提及Libra属于社区币,那么它和数字货币有怎样的本质区别?
周子衡:社区币是社区性数字资产,跨区上市交易后,成为一般性的数字资产。于是,受捧为可交易的“数字货币”,但其本质依然是数字资产,不得趋同为数字货币。究其原因:
首先,数字资产往往无法满足数字货币的需求,两者并无实质的交集。这同发行者的货币构想是否切中时弊无关,也同其货币愿景是否宏阔圆满无关。根本而言,这不是由发行者的意志所决定的,而是由数字货币的具体而现实需求所决定的。这个“现实需求”又是什么?简言之,就是在什么时间、空间范围,满足何种、何样的,具体而微的,数字货币的零售或批发需求。
其次,数字资产的价量不稳定是常态,不得充当计价货币或记账货币。其流动性也差,更不能充作支付工具,而往往沦为风险资产,更有甚者堕落为割韭菜的手段或传销工具。比特币——发行总量锁定,交易价格必须涵盖递增的生产成本(亦即挖矿成本),然而,市场交投量和价格都无从管控调节,便出现剧烈波动;稳定币——实行交易价格稳定的目标管控,发行量及交易量便需相应调控,这些都是名义上的数字币,实则体现的价量关系是彻头彻尾的数字资产的基本性状。至于那些成功锁定银行法币比价的数字支付工具,监管当局根本不认可其“数字货币”地位,其自身也竭力撇清,有意模糊淡化其“数字资产”的实质,以免陷入会计上的困境。
再次,数字资产发行方,在财务流程和监管合规上,无法效仿央行,实现价量稳定。具体来看,第一,初始发行量的设定及其依据何在?这将决定初始价格是否具备标杆属性。第二,如何确定新增发行量的核定标准?它将是随机动态、相机抉择的,还是恒定规则的?第三,发行出售数字资产,获得银行法币收入后,发行方的会计流程和记账规则,是否能够做到灵活、全面而自主,不受有关监管方面的强力干预?比如,发行收入的所得税核缴,如按照出售数字资产而计的话,会计作业上就不可持续。即便发行者力图模仿乃至拷贝中央银行的会计流程作业,但是,这在公司法上就不会被认可,在财税法上更不会被接受。
最后,如果数字资产完全背离中央银行模式,而以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来推行其数字货币形态,这就意味着,数字货币发行是单向的,须作相应的技术安排,才能使其得以实现回收。而不安排货币回收,发行者与使用者之间就谈不上共识机制。发行者退出货币共识,完全交托于使用者之间的共识,事实上,这就是一个资产的形态,绝非货币的形态。简言之,资产只需要售出者,货币则需要回收者;只发行售出,不回收,这是资产,不是货币,两相不得混同,也无法趋同。
04 误区之四:数字外汇意味着全球货币统一 《金融时报》记者:当前,数字经济方兴未艾,国际汇兑也面临数字化的巨大机遇。这是否意味着主权货币将实现数字化统一?
周子衡:以数字技术桥接各主权货币,实现国际汇兑,这在技术上日臻成熟,其风险主要有二:一方面,监管合规。其所产生的法律风险及其延伸而来的财务风险是非常高的,特别是将各主权货币纳入到一个统一的、非银行的数字化国际兑换体系后,局部合规风险所产生的结构性冲击也将是难以抵御的。考虑到国际汇兑监管基本上以银行监管为基本架构,对于数字化国际汇兑的监管包容将是十分有限的,而任一局部的监管政策调整,在时间轴上,或将频繁发生,这就使得国际数字化汇兑体系十分脆弱;另一方面,假使国际数字化汇兑体系十分坚挺与成功,将诱使大量银行汇兑活动转向数字汇兑体系,转嫁风险并攘夺收益,这将加剧数字汇兑与银行汇兑两大体系之间的摩擦与冲突。无疑,数字汇兑体系的风险压力将急剧加大,其风险管控能力面临严重挑战。数字汇兑体系意图延缓或化解这一挑战,将迫使它选择并采取与银行汇兑相接近的策略,同质化策略削弱了其竞争力。即便如此,在遭遇共同风险时,数字汇兑体系面临的冲击与压力无疑将更大。
目前,全球经济发展远未成熟到寻求一体化甚或货币一体化的阶段。况且经济全球化正经受严峻挑战,面临重大调整。于此阶段,以国际汇兑数字化驱动外汇数字化,寻求主权货币的数字化大一统,甚或建立全球单一数字货币体系,不是敢于超前的创新问题,而是完全脱离实际。强行推出,不仅十分脆弱,更有根本失衡的风险。
本文标题:GME招商:厘清数字货币的认识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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