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思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安德思)因没有落实足够的措施,以确保准确及准时地披露八只香港上市公司股票的须具报权益,故遭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谴责并罚款250万元。
证监会发现,在2013年2月至2016年3月期间,安德思在将339份披露通知送交存档时出错或有所延误,导致没有就在其管理的客户投资组合中的该等香港上市公司股票的所有须具报权益,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相关上市公司作出披露。
证监会认为安德思未有落实适当的措施,确保已按照《操守准则》的规定,就香港上市法团的须具报权益妥为披露。
证监会在厘定罚则时,已考虑到以下因素∶
·安德思干犯的缺失所持续的时间及程度
·安德思在发现其披露缺失后自行向证监会汇报
·安德思已采取补救措施,改善其系统与监控措施
·安德思过往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纪录
安德思曾就证监会的罚则于2019年9月11日向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上诉审裁处)提出复核申请。其后,安德思终止其申请,及上诉审裁处于2019年12月20日作出有利于证监会的讼费命令。
本文转自香港证监会官网
本文标题:香港证监会对安德思资产管理作出谴责及罚款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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