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刚刚接触ETF/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50ETF期权的朋友,不知道在期权交易中谁是权利方?谁是义务方?关于期权权利方和义务方的相关知识,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
权利方 【买方即权利方】在ETF/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50ETF期权交易中,购买合约的一方称作买方,通过向合约的卖方支付一定的费用,获得权利,有权向卖方在约定的时间以规定价格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的标的资产,因此买方也称作权利方。 1.时间的消耗,作为期权权利方,最不利的便是时间价值的消耗,只要期权未到期,期权就有时间的价值,对权利方来说就存在有利变化的可能。但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随着到期日的临近,期权的时间价值减小,权利方持有的期权价值就相应减小。 2.损失全部权利金,投资者在成功买入开仓后,无论市场行情如何变化,不需再交纳和追加保证金,最大损失就是买入成交时所支付的权利金,这是权利方的优势所在。但是需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如果持有的期权在到期时没有价值的话,你付出的权利金将全部损失,换句话说,你的损失将是100%,如此“积少成多”下去的风险是不可忽视的。
义务方 【卖方即义务方】在交易ETF/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50ETF期权的过程中,卖出合约的一方称为卖方,通过收取合约买方的权利费,期权的卖方没有权利,却要承担义务。一旦买方行使权利,卖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卖出或买入约定数量的标的资产,因此卖方也被称为义务方 1、接受行权的义务,如果期权买方行使权利(行权) ,卖方就有义务按约定的价格卖出或买入标的资产。如果买方行使权利,认购期权的卖方有义务按照合约约定的价格卖出标的资产;认沽期权的卖方有义务按照合约约定的价格买入标的资产。 2、缴纳保证金的义务,在期权被行权时,卖方承担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义务,因此必须按照一定规则缴纳保证金,并每日维持足额的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权合约的财力担保。在境外市场,买方通常也被称为长仓方,卖方通常也被称为短仓方。
通常ETF/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50ETF期权的卖方盈利几率大,但是偶尔亏损一次,可能盈利好几回都止不了损,朋友们在投资ETF/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50ETF期权时,还是需要根据自己投资习惯选择权利方或者义务方
本文标题:50ETF期权:权利方和义务方分别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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